保税区立法创下多个“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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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颖彦.保税区立法创下多个“第一次”[J].上海人大月刊,2008(12):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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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颖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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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由市人大财经委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组成外高桥保税区法制建设联合调研小组。
1996年12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
1997年元旦,《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公布实施,成为上海第一个地方性经济法规。此后,各地政府相继为当地的保税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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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立法 人大常委会 法制建设 经济法规 地方性 政府 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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