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行为”与抢劫行为的区别 |
| |
引用本文: | 郭永刚,付四全.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行为”与抢劫行为的区别[J].中国检察官,2012(22):77. |
| |
作者姓名: | 郭永刚 付四全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检察院,463800 |
| |
摘 要: | 案情]2012年6月25日,被告人宋某向同案人提议抢送本村女孩回来的被害人侯某、张某等人几包烟吸。侯某等听说抢烟之事后立即骑摩托车向回逃跑,宋某等人因此发怒并紧追侯某,宋某等人追上即殴打侯某、张某,并向其索要1000元现金,侯某等人不得已
|
关 键 词: | 寻衅滋事罪 被害人 被告人 精神刺激 抢劫罪 抢劫行为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公私财物 暴力 侵犯客体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