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环境行政不作为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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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美虎,黄凯凯.也谈环境行政不作为之规制[J].法制与社会,20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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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美虎 黄凯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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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兰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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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行政不作为具有违法的隐蔽性和损害结果的潜伏性,由其引起的环境问题当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即会爆发出来,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而基于行政权的服务职能和公民环境权,也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有必要通过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救济、社会监督对环境行政不作为进行全面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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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行政不作为 环境权 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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