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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行为审查的合法性标准
引用本文:王彪,顾深山.试论行政行为审查的合法性标准[J].法制与社会,2010(36):160-162.
作者姓名:王彪  顾深山
作者单位: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摘    要:现代宪政运动的发展和我国改革深化的国情实践已经尖锐地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宪法能否司法运用。即法院能否根据宪法的规定来处理案件,这就必然涉及到宪法的司法适用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虽然确立了我国行政诉讼的一项特有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即人民法院原则上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但是人民法院能否对行政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并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历史和认识的原因,法院对"合法性"均作狭义理解,司法领域中"虚置"宪法。本文以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依据作为切入点,建议应明确将"依据宪法"作为合法性审查原则的标准之一。

关 键 词:宪政运动  行政诉讼  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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