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产法上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
| |
引用本文: | 王欣新,丁燕.论破产法上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与完善[J].政治与法律,2012(2):2-12. |
| |
作者姓名: | 王欣新 丁燕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目前我国破产法上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在制度建设还是实务操作上都存在缺失与不足。有必要通过体系化、制度化的立法路径做出制度构建,并进行一系列的规则创设与改进。立法应当适当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主体的范围,采取概括加列举的模式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确定真实、准确、充分、完整的披露程度要求,引入听证会等公开质询制度,有限度地适用公开调查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制度。
|
关 键 词: | 破产法 信息披露 制度与规则建设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