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洗钱罪和赃物罪的相互关系看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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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璐.从洗钱罪和赃物罪的相互关系看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J].金融法苑,2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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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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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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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和第三百一十二条赃物罪的行为方式作了扩大性修改,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也作出了与《刑法修正案(六)》相一致的规定。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无疑是学界和实务界多年呼吁的结果,事实上,在《刑法修正案(六)》及《反洗钱法》的审议过程中,乃至其已公布、施行的现在,对上游犯罪范围的争议一直集中在如何扩大的问题上,有不少学者大力主张完全放开。但迄今为止我国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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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赃物罪 反洗钱立法 毒品犯罪 行为方式 上游犯罪 犯罪对象 洗钱罪 刑法修正案 相互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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