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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许霆案的定性
引用本文:邵文举.再论许霆案的定性[J].法制与社会,2010(35):78-79.
作者姓名:邵文举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
摘    要:终审判决在实体上和程序上解决了许霆案,但是在理论上,本案仍然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对象,可以预见其探讨的成果将有助于现行刑法典与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更深层次的契合,乃至推动现行刑法典的完善和发展。本文就许霆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进行定性分析,并论证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同时分析认为应当对此类不当得利行为考虑入罪化处理,从实然和应然两个层面确定其最终定性和处理。

关 键 词: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罪  不当得利  恶意取款入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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