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许霆案的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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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文举.再论许霆案的定性[J].法制与社会,2010(35):7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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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文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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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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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终审判决在实体上和程序上解决了许霆案,但是在理论上,本案仍然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对象,可以预见其探讨的成果将有助于现行刑法典与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更深层次的契合,乃至推动现行刑法典的完善和发展。本文就许霆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进行定性分析,并论证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同时分析认为应当对此类不当得利行为考虑入罪化处理,从实然和应然两个层面确定其最终定性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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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罪 不当得利 恶意取款入罪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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