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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摘    要:发改经贸2013]1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民航地区管理局、邮政管理局、质量监督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工作,制定并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我国物流园区健康有序发展。

关 键 词: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海关总署  五年规划  园区发展  交通运输  物流业  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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