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是否有权罢免政府局长职务——不必“谁选举任命谁罢免受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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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春.人代会是否有权罢免政府局长职务——不必“谁选举任命谁罢免受辞”[J].新疆人大,2013(12):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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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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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凤阳县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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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对于人代会是否有权直接罢免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局长职务,存在分歧。有人认为,由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的局长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代会有权直接罢免政府局长的职务;有人则认为,按照选罢任免一致的原则,要罢免政府局长职务,应由任命他的人大常委会依法免职或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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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组成人员 人代会 罢免 局长 任命 职务 人大常委会 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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