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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借据能否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
引用本文:武良军.论借据能否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J].政治与法律,2011(2).
作者姓名:武良军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对于借据能否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司法实务界持有限肯定的态度,而刑法理论界则众说纷纭。一般认为,财产犯罪的对象可分为财物和财产性利益两种,因此,借据能否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这一问题的分析,无非就是认定借据是否为刑法中的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从财物的角度看,因借据本身不具备客观的经济价值,不能作为财产罪侵害对象的财物;从财产性利益的角度出发,借据虽不是财产性利益本身,但在特定情形下与财产性利益密切相连,对借据的侵害在事实上也就是对财产性利益的侵害,故而从规范上看,此种情形下的借据可视为财产罪侵害对象的财产性利益。

关 键 词:借据  财产犯罪  对象  财物  财产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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