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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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保华.“过劳死”的法律思考[J].检察风云,2012(6):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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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保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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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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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过劳死"一词缘自日本,20世纪七八十年代是日本经济迅速繁荣的重要时期,因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淘汰所产生的压力,导致人们身心极度疲劳直至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日本引入"劳灾"认定,在事后予以补偿。我国工伤认定中并未引入这一概念。2004年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开始实施,2010年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巧合的是,这两次立法不久,我国发生了华为员工胡新宇、普华永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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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过劳死 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工作时间 八十年代 工作地点 疾病死亡 用人单位 立法 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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