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评价侵害经营者名誉权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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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学亮,杨红平.消费者评价侵害经营者名誉权的认定[J].人民司法,2021(5):F0003-F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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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学亮 杨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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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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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原告:重庆赤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豆公司)。被告:罗荣华。赤豆公司在淘宝网经营名为“木瓜装饰”的店铺。2019年4月21日,罗荣华(甲方)与赤豆公司(乙方)签订委托设计协议书,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初步设计,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设计定金5000元。合同签订后,罗荣华支付定金5000元。2019年6月9日,赤豆公司通过微信向罗荣华发送平面设计图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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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签订 淘宝网 消费者评价 名誉权 赤豆 定金 协议书 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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