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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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饶鸣吉,郑小玲,许志敏.强化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3(21):153-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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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饶鸣吉 郑小玲 许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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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 2.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 3.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预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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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结款是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的手段,是调取证据的重要途径。强化扣押冻结款的内部监督,有利于规范管理工作,维护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保障涉案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这也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工作之一。201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该意见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严格执行‘收支脱钩’和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扣押处理涉案款物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本文将围绕基层院扣押冻结款的现状,就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强化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谈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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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扣押冻结 侦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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