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检调对接模式探索 |
| |
引用本文: | 王菊花.刑事和解的检调对接模式探索[J].中国检察官,2014(1). |
| |
作者姓名: | 王菊花 |
| |
作者单位: |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正检调对接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机制试点项目之一,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2011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检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导地方积极开展检调对接试点工作。实践证明,检调对接机制1]在化解社会矛盾,补偿受害人损失,修复社会关系,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均发挥了应有的功效,有必要对这一检察改革探索情况进行经验上的总结、理论上的升华。
|
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刑事和解 对接机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交通肇事案件 被害人 社会矛盾 受害人 工作机制 社会关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