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离婚案”余音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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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瑜.“李阳离婚案”余音未了[J].民主与法制,2013(8):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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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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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主与法制》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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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2月25日,历时一年多共计四次的开庭审理,上诉又撤诉到“双方庭外和解”的李阳离婚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一审认定李阳有家暴行为。并要求其向李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同时,法院准予李阳和妻子李金(Kim)离婚;三个女儿由李金抚养,李阳支付抚养费每人每年10万元至三个女儿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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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婚案 李阳 精神损害抚慰金 余音 开庭审理 尘埃落定 庭外和解 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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