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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里的一天,无锡市南长区金星街道民政科平静的办公秩序突然被打乱。一位40岁左右的中年人将一个10多岁、瘦弱不堪的小女孩往办公桌上一放,说:"我没办法养活她了,孩子不是我亲生的,请政府负责找到她的父母,并赔偿我这些年的抚养费。如找不到,就请政府收留她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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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兰 《党的生活(青海)》2003,(1):23-23
人口问题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有效地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是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力争青海走在经济发展前列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青海省因计划生育冈素而少生了110多万人口,不仅节约了巨额的少儿抚养费,减轻了人口对社会生活的压力,而且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物质和文化水平?但是,在人口与计划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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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浙江律师吴有水致信。31个省份的计生、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等相关信息。但只收到17个省份的回复。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此做出回应称,社会抚养费不属于中央财政收入,也不属于卫生计生部门收入,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其收入没有对应的支出科目.也不允许与计划生育支出挂钩。(《京华时报》9月5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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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是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类型,在总体案件中占有重要的比重。2012年,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72件,其中,涉及子女抚养费纠纷的案件92件,占案件总数的33.8%。该法院经过调研分析后发现,在诉讼中,由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加之双方的立场和诉讼目的不同,造成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费问题存在多种认识误区,从而增加了子女抚养费案件的审理难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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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穹洋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1,20(1):17-20
我国《婚姻法解释(一)》中明确表示"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不包括绝大多数的成年在读子女,这使得法律界和社会争议不断。该规定不仅不完善,且与社会观念、我国教育制度相违背。而美国、德国和日本的法律中均通过不同方式明确规定了成年在读子女仍享有一定的被抚养权,不仅符合国情、社会观念,也能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在立法上,我国应当出台新的《婚姻法解释》,解决在读成年子女抚养问题。首先应对成年在读子女进行分类,然后根据不同类型确定抚养人是否应延续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或是确立一种"相对扶养义务"保障其基本生活。在司法实践中,则应根据当地情况,放宽标准,多以和解、调解方式结案,保障成年在读子女各项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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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育和他人非婚生子,事后却不愿对孩子尽抚养义务,日前,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抚养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孩子的生父楚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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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生活(武汉)》2012,(4):63-63
王军匆匆拜会律师.说他与前妻离婚后.小孩随前妻生活,自己按月给付抚养费。最近得知,前妻将孩子的姓改成了继父的姓.他心里非常窝火。他询问律师:如果孩子随了继父的姓,自己今后是否可以不再负担孩子的抚养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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