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行政诉讼受案制度的改革 |
| |
引用本文: | 王翼.试论行政诉讼受案制度的改革[J].法制与社会,2009(27). |
| |
作者姓名: | 王翼 |
| |
作者单位: | 河海大学 |
| |
摘 要: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中的一个热点问题,自创建行政诉讼制度以来,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几经调整,在总体上呈现出逐步扩大的态势。但是,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体制,可诉行政行为的范围,以及双方行政关系中行政合同可诉性问题等几个方面依然存有缺陷,致使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受到了诸多不适当的限制。这些规定既限制了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也严重阻碍了我国行政诉讼和行政审判的发展,因此,必须针对上述几方面的缺陷,适度拓展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