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品格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
| |
引用本文: | 仲卫东.刑事品格证据排除规则研究[J].中国律师,2010(3):52-54. |
| |
作者姓名: | 仲卫东 |
| |
作者单位: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 |
| |
摘 要: | 一、刑事品格证据排除规则及原理
品格从一般意义上讲.是指一个人的名誉。是社会对个人在道德领域的一种评价。在证据法中.品格一词至少有三种不同的含义:第一,它可以指一个人在其生存的社区里所享有的声誉;第二,它可以指一个人所具有的某种行为方式的倾向性;第三。它还可以指一个人历史中的特定事件,如先前曾由于刑事犯罪而被判刑等。品格证据则是指证明参与诉讼的主体品德、品行好坏的证据。对于品格证据是否能够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效力。以及最终是否可以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使用等问题,英美法系国家通常认为,品格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是间接的和或然的。并且带有很大的偏见性影响,会对客观认定案件事实产生障碍.
|
关 键 词: | 证据排除规则 品格证据 刑事犯罪 英美法系国家 法律意义 案件事实 行为方式 个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