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姓名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制——以公众人物姓名与注册商标权利冲突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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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小洵.公众人物姓名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制——以公众人物姓名与注册商标权利冲突为视角[J].北方法学,2017,11(2):6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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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小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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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电子科技大学政管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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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6年四川省社科规划重点基地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SC16E017)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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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姓名具有识别功能,亦可被作为商标使用。公众人物基于自己的努力使得自己的姓名在社会公众中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并使得自己的姓名蕴含了一定的商业价值。基于此,常有第三人欲借用公众人物对社会大众吸引力变为对商品的消费,而未经公众人物许可将其姓名注册为商标。对此情况,我国商标法以较隐蔽的方式进行限制,但法律规定的不明晰使得公众人物姓名被抢注为商标的情况仍不时发生,并直接导致公众人物姓名权与姓名商标权之间的冲突。为此,法律在商标注册时应进行规制,从知名度的认定、争议商标与公众人物姓名相同的认定以及争议商标使用的事实状态等三个方面进行考量,防止不当注册的情况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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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注册 姓名权 权利冲突 公众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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