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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符合地方组织法的立法精神
引用本文:武春.备案符合地方组织法的立法精神[J].新疆人大,2014(5):37-38.
作者姓名:武春
作者单位:安徽省凤阳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笔者认为,报人代会备案的主要目的是接受人代会的审查,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免去副县长职务后要报本级人代会备案,但报人代会备案符合地方组织法的立法精神,免去副县长职务后应报本级人代会备案,理由为:其一,人大常委会要对本届人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组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代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报备案是对人代会负责的具体体现。

关 键 词:地方组织法  立法精神  备案  人大常委会  人代会  报告工作  副县长  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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