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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死误鉴为生前溺死1例
引用本文:尚万兵,常海敏.捂死误鉴为生前溺死1例[J].法医学杂志,2008,24(2):104-104.
作者姓名:尚万兵  常海敏
作者单位:新乡医学院法医教研室,河南,新乡,453003
摘    要:某女,30岁左右.某年4月2日早上7:00许被发现死在一水库中。现场勘查:尸体浮于距岸边6米的水面上,水深约5m。水温4℃。尸体检验:衣着整齐,上身穿白色衬衣,下身穿黑色长裤,内穿白色内裤,尸斑颜色浅淡,颜面部青紫,双眼球睑结膜有散在性出血点,口鼻腔有少量淡红色泡沫液体(翻动尸体易溢出),全身体表未检见损伤,双上肢呈鹅皮样改变。解剖及病理检验见:心血呈暗红色流动性,双肺叶间被膜下和心尖有散在性出血点,气管、支气管内可见少量溺液,胃和十二指肠未见溺液。镜检:肺水肿、部分肺泡腔内可见少量出血灶。

关 键 词:法医字鉴定  捂死  溺死
文章编号:1004-5619(2008)02-0104-01
修稿时间:200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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