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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引用本文:朱丹.论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J].法制与社会,2008(13).
作者姓名:朱丹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摘    要: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又称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是行政诉讼的基础性问题,是指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我国根据具体的国情,采用结合式确定受案范围,并主要限定在行政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关 键 词: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局限  权力结构  行政终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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