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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管理重难点解析(三)
作者单位:民政部救灾司;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
摘    要:正问:如何理解灾情快报初报、续报、核报之间的关系?答:对于下级民政部门报送的灾情快报初报、续报和核报,本级民政部门应按照以下规则组织本级的初报、续报和核报:(1)无论下级报送的是灾情快报初报、续报还是核报,均可组合为本级的灾情快报初报(见图1)。(2)无论下级报送的是灾情快报初报、续报还是核报,均可组合为本级的灾情快报续报(见图2)。

关 键 词:民政部门  灾害事件  有效降雨  夏旱  灾害过程  合并功能  部图  管理操作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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