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司法独立与遏制司法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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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道晖.实行司法独立与遏制司法腐败[J].法律科学,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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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道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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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独立是实现法治的必要条件。要消除妨碍司法独立的种种弊端,治本之道应是从整个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上加以改革。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司法权异化为可以进行权钱交易的私有资源,则是司法腐败的根源。救治之道,主要是改革我国的权力结构,使司法权既相对独立,又受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同时,也有赖于司法机关与司法人员的自主、自治,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从体制上摆脱外界钱财和权力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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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独立 司法腐败 司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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