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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赠与财物构成诈骗能否撤销赠与
引用本文:李静.情侣之间赠与财物构成诈骗能否撤销赠与[J].法庭内外,2013(9):62-62.
作者姓名:李静
摘    要: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情侣之间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高某与女友2010年通过网络相识.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在两人同居期间。女方以要结婚为由要求高某给自己买东西、汇款。后高某联系不到女方,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12年女方因骗取高某65000元诈骗事实予以认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本案一审中,高某认为对方以欺诈形式使其违背真实意思订立赠与合同,要求法院撤销赠与。并请求法院判令女方返还其赠与物品及现金。一审判决撤销高某对女方的现金10万余元及物品赠与,女方给予高某财产折价款40000余元。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关 键 词:判决撤销  诈骗  情侣  中级法院  财物  合同纠纷案件  一审判决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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