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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务犯罪嫌疑人伪造立功材料应认定徇私枉法罪
引用本文:薛培,胡继恒.为职务犯罪嫌疑人伪造立功材料应认定徇私枉法罪[J].人民检察,2008(17).
作者姓名:薛培  胡继恒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人民检察》2008年第12期刊登了徐岳《公安人员帮助职务犯罪嫌疑人伪造立功材料应定何罪》一文(以下简称徐文)。徐文认为,沈某虽是公安局刑侦队的人员,但实际上在查处李某贪污案中没有履行侦查职责,不符合徇私枉法罪的利用主管、分管或者直接办理刑事案件的职务之便的主体条件。

关 键 词:犯罪嫌疑人  徇私枉法罪  司法机关  侦查机关  证明材料  职务  主体条件  公安人员  伪造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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