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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责任保险 防范执业风险——建立公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思考
引用本文:刘和荣.推行责任保险 防范执业风险——建立公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思考[J].江西律师,2002(4):34-37.
作者姓名:刘和荣
作者单位:江西省上饶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摘    要:建立公证律师责任赔偿体制,对于强化公证律师业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公证律师的整体诚信程度和公信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治国和加入世贸组织与国际接轨需要,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强制推行公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则是建立公证律师责任赔偿制度的物质基础和经济保障。

关 键 词:公证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律师责任  律师业  依法治国  赔偿制度  公信力  强制  执业风险  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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