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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各级妇联认真宣传贯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
摘    要:2006年3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后,全省各级妇联积极行动,掀起了宣传贯彻热潮,并积极协调配合公检法司、民政等职能部门,为全省妇女儿童等弱势家庭成员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关 键 词:省人大常委会  家庭暴力  河南省  预防  妇联  协调配合  职能部门  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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