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中的政府监管:制度安排、执行困境与整体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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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晓日,刘丹琳.个人信息保护中的政府监管:制度安排、执行困境与整体优化[J].长白学刊,2023(4):129-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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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晓日 刘丹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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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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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我国数字治理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研究”(21BZZ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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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是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思想的充分体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代表的法律法规,赋予政府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监管职能,构建了政府监管的组织架构。鉴于国内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中政府监管研究的“碎片化”倾向,可借助“制度—组织—结果”的视角,对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制度安排、现实执行、整体优化进行分析。当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政府监管面临“法不应求”“协而难同”“重心后置”“威慑乏力”等现实问题,应从有法可依、高效协同、全程监管、科技赋能和社会共治五个方面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政府监管的整体优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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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信息保护 政府监管 组织体系 监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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