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国刑事辩护本体省思
引用本文:冀祥德.中国刑事辩护本体省思[J].中国司法,2005(6):8-16.
作者姓名:冀祥德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法学系副主任,北京,100720
摘    要:一、引言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其中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修改是带有历史性的重大改革。与1979年《刑诉法》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大为提前,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数量、资格,扩大了法院指定辩护的范围,扩充了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引入了庭审控辩对抗机制等,律师能够多阶段、多形式介入刑事诉讼活动。这一立法变动旨在通过对辩护制度的完善,提升人权保障的力度,使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得以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笔者认为,仅仅从立法的角度看中国《…

关 键 词:《刑事诉讼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本体  中国  刑事辩护制度  刑事诉讼活动  1996年  1979年  指定辩护  诉讼权利  辩护人  修改  历史性  刑诉法  多阶段  律师  法院  庭审

Reflection on the Noumenon of Chinese Criminal Defense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