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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论
引用本文:马生安.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论[J].行政法学研究,2003(1):24-28.
作者姓名:马生安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摘    要:行政案件简繁有别是设置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客观基础 ,相关国家成功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亦印证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具有可行性。设置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能够有效配置司法资源 ,节约诉讼成本 ,提高诉讼效率。可以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确定简易案件 ,简易程序应在确保公正的同时突出效率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以一审法院为宜

关 键 词:行政诉讼  简易程序  可能性  必要性  设置  适用

On the Simplified Procedure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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