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调解在行政诉讼中确立的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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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晋.论调解在行政诉讼中确立的可行性[J].警官文苑,2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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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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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长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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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行政诉讼中能否适用调解是行政法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传统行政法理论认为行政权是国家权力,不存在实体上的自由处分权。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是统一的,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应该追究法律责任。而调解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双方互相放弃某些权利的基础上,故行政诉讼领域不能适用调解。本文从对行政权的辨析及行政程序中使用调解是否会使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是否会违背行政法治原则的角度出发,对行政诉讼中运用调解的可能性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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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调解 行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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