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主体性·合法性·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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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文成.人民民主:主体性·合法性·有效性[J].理论探索,2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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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文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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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大学,兰州,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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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北民族地区基层人大的社会整合功能及运作机制研究”,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蔡文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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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民主在本质上是人民主体性、统治合法性和治理有效性的内在统一.人民的主体性是价值性和目标性的,决定人民民主的本质,是民主的核心;统治的合法性是评价性和制度性的,主导着人民民主的形式,是民主的基础;治理的有效性是工具性和实践性的,实现着人民民主的效能,是民主的关键.三者相辅相成,构筑起人民民主的有机体系:人民的主体性是统治合法性和治理有效性的价值基础,统治的合法性是人民主体性和治理有效性的制度基础,治理的有效性是人民主体性和统治合法性的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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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民主 主体性 合法性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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