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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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学兵.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J].中国审判,2020(7):10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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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学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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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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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内容首次写入中央全会决议。浙江绍兴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绍兴在人民法庭建设中,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优势,以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枫桥经验”这张金名片擦得更亮,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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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法庭 中央全会 枫桥经验 坚持和完善 基层社会治理 浙江绍兴 共建共治共享 化解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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