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案——被害人应有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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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海娟,王文岩.撤案——被害人应有知情权[J].天津检察,2009(3):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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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海娟 王文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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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静海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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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认为,刑事撤案不告知被害人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不利于体现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护。被害人是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经济利益和身心健康都可能受到很大的伤害,而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又与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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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害人 撤案 知情权 刑事诉讼法 犯罪行为 身心健康 经济利益 利害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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