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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知识经济关系的经济法调整
引用本文:李文学,戴晓青.初探知识经济关系的经济法调整[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0(1):98-100.
作者姓名:李文学  戴晓青
作者单位:江苏省司法学校!南京,210000,江苏省司法学校!南京,210000,江苏省司法学校!南京,210000
摘    要:知识经济关系是知识作为经济发展主推动力这个经济基础、经济资源和经济资本,在生产、分配、使用和消费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知识经济关系应由经济法调整。经济法对知识经济关系的调整,不是全面包容,只是对知识基础、资源、资本和利益等关系,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监管。现行经济法对知识经济关系的调整存在不足。应加强知识经济关系的理论和立法研究,并尽早将有关立法提上日程。

关 键 词:经济法  知识经济  知识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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