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应具备的司法礼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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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会,徐丽莉.公诉人应具备的司法礼仪[J].人民检察,20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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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会 徐丽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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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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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礼仪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志。从内在性来讲,礼表示对他人的尊重,属于道德修养范畴。而仪则注重于外在表象,就是向别人表示尊重的具体形式。现代礼仪分政务礼仪、商务礼仪、服务礼仪等等。可以认为司法礼仪是政务礼仪的一部分,但因其具有独特的职业特点,又区别于其他的政务礼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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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公诉人 司法公正 被告人 商务礼仪 被害人 道德修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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