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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以盗窃罪定论?
引用本文:周娅.追问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以盗窃罪定论?[J].广东法学,2007(2):18-19.
作者姓名:周娅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兴盛,虚拟财产纠纷日益增多,尤以网络游戏为甚。于是乎,将偷盗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行为,以盗窃罪定论之声,不绝于耳。实践中,有几起案件也具有轰动效应,广为人知——其一,丢失游戏装备的玩家状告游戏营运商,控其保管不善之责。原告胜诉。其二,两个玩家之间以4800元买卖游戏账号(级别较高,装备精良)。卖号者一星期后又将该账号偷走。

关 键 词:网络虚拟财产  盗窃罪  定论  网络游戏  追问  游戏装备  财产纠纷  轰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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