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以盗窃罪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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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娅.追问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以盗窃罪定论?[J].广东法学,2007(2):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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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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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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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互联网的兴盛,虚拟财产纠纷日益增多,尤以网络游戏为甚。于是乎,将偷盗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行为,以盗窃罪定论之声,不绝于耳。实践中,有几起案件也具有轰动效应,广为人知——其一,丢失游戏装备的玩家状告游戏营运商,控其保管不善之责。原告胜诉。其二,两个玩家之间以4800元买卖游戏账号(级别较高,装备精良)。卖号者一星期后又将该账号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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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虚拟财产 盗窃罪 定论 网络游戏 追问 游戏装备 财产纠纷 轰动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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