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不捕直诉的司法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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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泉生,苏静.轻罪不捕直诉的司法适用[J].中国检察官,2009(5):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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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泉生 苏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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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 3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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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轻罪不捕直诉的概念与类型 轻罪不捕直诉.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轻罪的犯罪嫌疑人不经提请批捕程序,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后直接移送起诉,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轻罪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移送起诉的一种非羁押性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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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 监视居住 犯罪事实 有证据 适用条件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轻罪 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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