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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与法理学词源发展与关系浅析
引用本文:万胜.法哲学与法理学词源发展与关系浅析[J].法制与社会,2015(19).
作者姓名:万胜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摘    要:法哲学与法理学的关系问题由来已久,自其共存之始便诸多争议.尤其是在我国,二者常常被混用.要想理清法哲学与法理学之间的关系,必须追溯到二者的产生之时,回望其发展演进的历程,在动态的法学思想史中寻找“法哲学”与“法理学”的初衷.所谓的“法哲学”实际上是由大陆法系国家所创造的概念,是指对法的形而上学的理性思考,是关于法的哲学;而“法理学”则是由英美法系所创,是一个处在发展演进中的概念.我们需要深入各自的语境中去理解二者的概念,理清二者的关系,在引入西方法学理论时做到清楚的鉴别和准确的理解.

关 键 词:法哲学  法理学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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