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甬贸局消2013]31号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有关餐饮行业发展的指示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浙菜加快发展餐饮业的意见》(浙政发(2012]84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餐饮业在改善民生、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早餐工程、集中式配送餐、中式快餐门店和品牌餐饮企业标准化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价格适中的餐饮供应服务体系,特设立宁波市餐饮业发展扶持资金。宁波市贸易局会同宁波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餐饮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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