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霖案”定罪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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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斌,吕冰心.“亿霖案”定罪的法律思考[J].法人,2007(9):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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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斌 吕冰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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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法人》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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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8月底开始,轰动一时的“亿霖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开始陆续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昔日“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豪言壮语,如今被认为是一场骗局。
因“亿霖木业案”涉案金额高,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多,再加上著名演员葛优对该事件的参与,这起案件被公安部门列为“迄今为止北京市最大传销案”,甚至有人称之为“中国传销第一大案”。
然而,尽管“亿霖木业案”在很多事实细节上体现了非法传销的一些性质,也被认为是传销大案,但对于相关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却存在很大的争议。
犯罪嫌疑人到底该以何种罪名起诉?起诉罪名能否成立?对于该案件定性方面的疑问,我们特别采访了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李肖霖律师和河南众孚律师事务所的王建胜律师,请他们对本案的定性问题作出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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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思考 犯罪嫌疑人 律师事务所 定罪 起诉罪名 审查起诉 案件定性 传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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