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制度之完善——基于行政诉讼目的的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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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显伟.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制度之完善——基于行政诉讼目的的角度[J].河北法学,2009,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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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显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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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南宁,5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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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考量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法律制度完善与否的重要标准是该制度是否有助于、至少是无损于与行政诉讼目的的实现;我国"行政审判公正"之行政诉讼目的是具有正当性的;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的设置有碍于行政审判实体公正、有损于行政审判程序公正、无助于行政裁判的有效率性,无法达致正当性之行政诉讼目的;设计了利于正当性行政诉讼目的实现的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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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级别管辖制度 行政诉讼目的 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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