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现实意义
引用本文:李晓林,陶晓岚.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现实意义[J].刑事技术,2001(6):48-49.
作者姓名:李晓林  陶晓岚
作者单位:甘肃省公安厅科技处,
摘    要:我国改革后的审判方式对鉴定人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鉴定人应委托要求的事项做出科学的鉴定;另一方面,鉴定人必要时必须出庭作证。目前,因为各种原因,鉴定人实际出庭的情况在案件审理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为切实保证审判方式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民主诉讼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的鉴定人作为专职鉴定人,应对出庭作证的重要性及现实意义有一个正确认识和理解。1鉴定人出庭是鉴定人应尽的义务鉴定人出庭是鉴定人以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参加案件审理的一项诉讼活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均将鉴定人出庭作为…

关 键 词:鉴定人  出庭作证  现实意义  法院审理案件过程
修稿时间:2001年8月31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