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与宪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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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怀德,邓毅.司法独立与宪法修改[J].法学,2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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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怀德 邓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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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邓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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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修改课题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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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独立以实现司法公正为宗旨 ,而不是为了独立而独立。作为一种实现司法公正的手段 ,司法独立只能是相对的 ,它必须符合一国的宪政制度 ;司法也必须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督。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存在根本冲突。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国宪法应当完全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 ,并为司法制度的改革提供宪法空间。为此 ,对现行宪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适当的修改是完全必要的 ,也是切实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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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独立 党的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 法院制度 宪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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