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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与宪法修改
引用本文:马怀德,邓毅.司法独立与宪法修改[J].法学,2003(12).
作者姓名:马怀德  邓毅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邓毅)
基金项目:中国政法大学宪法修改课题研究成果之一
摘    要:司法独立以实现司法公正为宗旨 ,而不是为了独立而独立。作为一种实现司法公正的手段 ,司法独立只能是相对的 ,它必须符合一国的宪政制度 ;司法也必须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督。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存在根本冲突。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国宪法应当完全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 ,并为司法制度的改革提供宪法空间。为此 ,对现行宪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适当的修改是完全必要的 ,也是切实可行的。

关 键 词:司法独立  党的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  法院制度  宪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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