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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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京发改2012]2024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进一步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管理,提高资源产出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们对2008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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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源综合利用 北京市财政局 实施细则 认定管理办法 地方税务局 重点用能单位 国税局 能源利用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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