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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期存折不能计入盗窃数额
引用本文:朱乃标.未到期存折不能计入盗窃数额[J].内蒙古检察,2004(3):53-53.
作者姓名:朱乃标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基本案情:刘某在公共汽车上盗得乘客郑某皮夹一个,内装现金200元,另有5000元未到期存折及失主郑某的身份证一个,正当刘某下车时,失主郑某发现皮夹被盗,立即将刘某擒住,刘某被迫将皮夹拿出。

关 键 词:未到期存折  盗窃数额  盗窃罪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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