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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权的性质与主体
引用本文:高素.论环境权的性质与主体[J].法制与社会,2007(2).
作者姓名:高素
摘    要:本文认为环境权是公民等主体享受清洁健康生活生产环境的权利,以及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获得赔偿的权利。并在借鉴了一些学者的观点的基础上就环境权基本问题中颇具争议的环境权性质和环境权主体两个问题进行了阐述。本文认为环境权是一项民事性权利,是属于私权范畴,环境权的主体既包括公民,还应该将组织团体和后代人纳入主体范围。

关 键 词:环境问题  环境权  性质  主体  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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