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检关系视野下的警察出庭作证问题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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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波.警检关系视野下的警察出庭作证问题反思[J].证据科学,2014(5):544-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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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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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警察学院法学系,重庆,40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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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市公安局2014年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庆市民警出庭作证相关问题及规则构建研究”(编号R2014-7);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技术审判原理下的刑事卷证本体与制度研究”(编号13AFX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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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首次在基本法律中规定了警察出庭作证内容。但是,在《刑事诉讼法》预设的刑事诉讼体制未发生本质变革的情况下,警察出庭作证新规会陷入结构性二元矛盾之中,其表现出的宣示意义多于实践价值。这种二元矛盾包括刑事诉讼学理知识体系与刑事诉讼体制的矛盾、刑事诉讼体制内部的矛盾两个方面。前者在警检关系模式与警察出庭作证的关系中有所体现,后者分析我国警检机关对警察出庭作证的态度可以看到。通过具有折衷意义的“第三条道路”,构建一种有限度的警察出庭作证认识论,是对当前我国警察出庭作证问题的有益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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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察 出庭作证 刑事诉讼 第三条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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