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介入隐私权的程度与范畴——兼述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解释方法 |
| |
引用本文: | 王思维.论刑法介入隐私权的程度与范畴——兼述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解释方法[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23(1). |
| |
作者姓名: | 王思维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 |
摘 要: | 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但这一规定并没有为隐私权提供有力的刑法保护。通过分析隐私权在刑法中的应有地位和刑法对其保护的现状,可看到刑法对隐私权保护的不足。应通过对刑法第253条之一进行解释,以弥补这些不足。
|
关 键 词: | 隐私权 刑法保护 公民个人信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